您的位置: 首页 > 区长信箱 > 信件内容

领导信箱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25-11-13
信件索引号 202500033
信件内容
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源汇分局 回复日期 2025-11-13
办理结果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要求,新生儿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方是军人且户口已注销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治安管理大队:0395-2396826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