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源汇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解读与实施指南)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关于做好疫苗订购和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漯河市畜牧局关于印发漯河市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漯牧〔2024〕29号)、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持续做好全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方案制定目标:促进免疫责任明晰化,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实现免疫管理信息化,推行强免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2026年对符合条件规模养殖场和自愿参加“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依据
本实施方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关于做好疫苗订购和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
3.《漯河市畜牧局关于印发漯河市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漯牧〔2024〕29号)
三、主要内容
源汇区内符合条件规模养殖场和自愿参加“先打后补”养殖户通过农政通小程序进行注册,经乡镇(街道、筹备组)初审,区终审后进行当年度资格申请,资格申请通过后购买疫苗进行免疫,经免疫评价、上传必要资料进行补贴审核后按照不超过国家强制免疫招投标价格并结合畜禽存栏、疫苗使用量、产地检疫数、本地财政状况确定具体价格。
实施方案适用的规模场认定标准如下: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及以上、肉鸡存栏10000只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羊年出栏200只以上。其它畜禽规模标准参照执行。第三方免疫服务主体在补助时间内服务规模累计达到以上标准。
四、实施期限
实施方案从2026年3月起实施。
实施方案在实施期内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适时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源汇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源汇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技术中心董焕琴
联系电话:0395-5759073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本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可联系上述解读机关或许相关资料和专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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